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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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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生产管理制度 篇1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生产管理制度 篇2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务必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状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职责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资料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务必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务必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务必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务必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资料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务必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资料,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职责。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 篇3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单位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它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经理(安全管理人)的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部署生产安全调度会议。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车间主管(副主管)的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标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规程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动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兼职的合格安全管理员,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班组的安全作用。

四、工段长、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扩经验。

6、发动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五、员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祥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生产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为了规范生产现场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实现安全生产、特定制本管理制度、望生产部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二、范围

适用于重庆首弈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管理、操作指引与行为规范。

三、员工守则

热爱祖国,忠诚公司;敬业爱岗,勤奋工作;虚心好学,不断进取;钻研技术,勇于创新;遵纪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诚实信用;互尊互爱,礼待同事;修身养心,立足社会。

四、管理职责与人员培训

4.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

4.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应树立牢固的质量意识,做到产品精益求精,质量铭记于心。

4.3要求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4培养和营造全体员工的团队精神,做到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进取、敢于创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协同、激励、奖惩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4.6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做到定岗、定置、定员工作。岗位异常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4.7新产品加工及产品停产再加工前,由生产部组织班组长负责对生产前状态检查、操作人员培训、并作好记录。

4.8人员上岗前应对本岗位相关规定与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做到培训到位,认识到位。

五、设备购置、维护与保养

5.1根据生产需要购置新设备时,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各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购置并签订《设备购置合同》,新设备入厂后由生产班组组织协调安装调试,机床厂家需出具《设备验收出厂检验报告》及《随机附件明细表》。

5.2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生产部应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并作好相应的《设备管理记录》和《设备验收记录》,机床上应注明设备编号及完好标识。

5.3重点设备应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及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并填写《重点设备维护、一保及完好状态检查记录表》。

5.4操作者开班前检查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检查设备指示灯及油标是否正常,对有自动润滑设备检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压是否正常,无自动润滑系统设备应对机床各需润滑部位加油使各润滑部位运转灵活,空运行三分钟后再进行产品加工。并填写《设备日常点检卡》。

5.5操作者每3个月对机床电机及丝杆护罩进行拆卸清理积屑并对润滑部位加油润滑。

5.6机床出现异常时,及时报告各班组长,需安排设备维修时由操作者填写《设备故障请修单》报生产部同意后进行维修。设备维修后由班组长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并将资料报生产部存档。

5.7生产部每年度编制《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后由生产班组负责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维修厂家需出具《设备验收出厂检验报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与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量产品的材料由库房集中管理;操作者当班生产前到库房领取,所领取材料应与图纸资料相符,不使用材质不明确的材料;新产品试制加工所使用的'或顾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组长进行管理并作好标识区分;产品加工完成后剩余材料作好标识交班组长或库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装、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装、模具应有标识,一般工装辅具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量产品工装、模具应作好登记,并建立《工装管理台账》,首次加工产品或停产复工前应对工、模具进行精度检测并填写《工装检测、检修记录表》;检测合格后由操作者配合检验人员开具《工装验收报告》及《合格证》存根联交生产部保管以备查验。

6.2.2班组长对生产现场工具进行登记,操作者使用时领用,使用完毕后归还。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体及刀片由班组长进行登记发放,操作者采取以旧换新形式进行领用,换产品、换工位时应向班组长报告并作好交接;班组长对操作者所使用刀具进行产量统计以作奖惩依据。

6.3.2加工新产品或更换产品时,由于部分刀具尚未磨损,但因产品或工艺需要更换的,应将换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组长统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专用量具)由质量部门统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带表卡尺、外径千分尺、螺纹千分尺、深度游标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领取后长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质量部进行校对。专用量具操作者在产品加工前到质量部领取并登记,产品加工期间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间根据质量部门通知进行校检,因更换岗位或使用完毕后应交检验部门保存。

6.4.2新产品加工所使用的简易量具由生产部门生产后交质量部检验合格后作好标识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由生产班组长统一管理并作好登记。

6.5工具管理

6.5.1为了减少和消除现场工具杂、乱现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现场不应出现长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员使用完毕后及时将工具放回指定区域内。

6.5.2不得私自留存暂不使用工具,各班组定期安排人员对工具进行清点并分类摆放,下次使用时方便寻找。

七、产品的实现

7.1新产品加工

7.1.1新产品的加工以顾客提供的图纸、验收规范等资料为生产依据,由技术部门对图纸资料有效性进行评估或对工艺进行编制后交生产部门登记,生产部门应编写《生产计划》然后分发到各班组,各班组长按照顾客或部门要求的生产进度安排生产,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保证顾客进度时,提前报告生产部长。

7.1.2操作者领到图纸资料后,应认真阅读图纸资料所标识内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时向班组长反映,弄明白后再进行加工。

7.1.3加工前应确认材料材质、规格、状态与图纸资料相符并合理选择刀具、量具、进给量、进给速度。每道工序首件产品应交质量部门做首件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工序完成后操作者应填写《新产品工序流转卡》以作生产效率评定依据。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门或班组长核算的加工工时进行加工,加工完成后报班组长统计,加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对操作者加工合格的产品,检验部门检测后对产品质量进行统计,并报生产部作绩效考核依据。

7.2已定型产品加工

7.2.1已定型产品以技术部门编制的《加工工艺卡片》作为生产依据,生产部根据顾客提供采购合同安排生产。

7.2.2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后,由班组长安排调整机床、人员、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术部门领取《加工工艺卡片》,到质量部门领取相关检测器具。

7.2.4机床调试完成后操作者对已加工首件产品按加工工艺卡片上的要求进行全尺寸及外观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首件两检记录表》并将首件产品随记录表一起交检验部门做首件鉴定,对鉴定过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须重新调整加工首件直至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7.2.5对有关重尺寸工序,班组长须按三定(定人员、定设备、定工序)进行生产,对已加工产品关重尺寸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7.2.6操作者每班开班前应进行首件自检,并将产品交检验人员复检,并填写《首件两检记录表》,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加工过程中确需换人员,换刀具,换工装夹具时须重新做首件鉴定并填写《首件两检记录表》。

7.2.7对批量产品加工,班组长根据加工实际情况下达日班产计划,对提前完成计划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单件价格按计件核算,作好记录,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操作者加工产品自检合格后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质量部门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超出废品率以外的产品由质量部门统计,作奖惩依据。

生产管理制度 篇5

1、生产人员工作制度

1.1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自行换班;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1.2生产人员应服从领导,在发生事故或异常情景时,应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若认为领导的命令有错误,应提出自我的意见,若领导仍坚持应立即执行,但确认执行命令会造成人身或设备的严重危险,应拒绝执行,同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1.3生产人员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严守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经班长的批准,不应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对跟随自我工作的实习人员,应教育他们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和劳动纪律,纠正他们的错误,并对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负责。

1.4工作人员在理解每一项任务时,受令人应明确工作的资料和注意事项,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

1.5工作人员用电话联系工作时,应互通姓名,工作资料应明确,并复诵核实,双方认为无误时方可执行。

1.6工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应向班长汇报,班长应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找分管专工签字后通知检修处理。若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班长应立即汇报公司有关领导或直接与检修联系处理,但先行处理的缺陷事后必须汇报有关领导。

1.7工作人员发现检修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景,应向检修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暂时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1.8工作人员接到越级领导的命令时,应先报告直接领导,然后执行;但如果情景紧急为了解除人身和设备的严重威胁,发令人要求立即执行时,可先执行,后报告。

1.9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把自我的去向告诉班长或组长;组长离开岗位时必须把自我的去向告诉班长;班长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公司有关领导请假;工作人员若短时间离开岗位时也必须把去向告诉组长或班长。

1.10工作人员应发扬风格,紧密配合,搞好团结,要非常注意和各工序之间的互通和配合,确保安全经济生产。

1.11工作人员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应经过跟班熟悉情景后,方可恢复原岗位。跟班实习时间由公司领导根据具体情景决定,不熟悉现场情景的人不应独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员守则

1-12.1控制室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合理地调整设备出力和配比,监视并调整设备的各项运行参数在规定范围内,保证浇注、切割、蒸压质量,及时发现设备及系统发生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并且能正确确定、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做到安全经济生产。

1.12.2控制室人员要做到精力集中,认真监视各表计及信号的变化情景,根据要求细心进行调整,要做到准、稳、勤,保证设备运行、出力贴合要求。

1.12.3控制室人员要衣着整齐、坚守岗位、不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2.4表盘及控制盘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2.5严格控制室人员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须将生产运行方式、注意事项、设备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现的问题及上级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若工艺和配合比及参数等有重大变化时应记录准确并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问要及时提出,交班者必须给予说明。

1.12.6控制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未经考试合格者实习操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2、生产人员的岗位职责制

2.1班长的职责

2.1.1班长在行政上受公司经理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1.2班长应熟知生产工艺、生产线的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掌握设备结构、特性、操作与维护。

2.1.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领导本班全体人员完成生产任务和安全、经济指标,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1.3.1领导全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1.3.2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并检查全班人员的执行情景;

2.1.3.3领导全班人员对设备的事故及异常情景进行正确的处理,并对事故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

2.1.3.4完成本班计划指标,保证产品质量,随时分析生产情景,督促指导各岗位人员精心操作和调整,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情景并提出必要的意见和要求;

2.1.3.5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1.3.6按时认真、详细地查阅、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

21.3.7负责审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3.8担任工作票和停电操作票的许可人;

2.1.3.9批准、审查停送电操作并担任监护人;

2.1.3.10理解公司领导下达的停送汽、电操作命令;

2.1.3.11发布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命令;

2.1.3.12抓好班内安全工作;

2.1.3.13督促、检查各岗位搞好车间清洁卫生工作;

2.1.3.14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分析会,负责贯彻分析会上研究决定的事项;

2.1.3.15班长应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组长的职责

2.2.1各组长在行政上受班长的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2.2组长应熟知生产工艺、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掌握本组所辖设备结构、特性、操作与维护。

2.2.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领导本组人员完成生产任务和安全、经济指标,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2.3.1领导本组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2.3.2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并检查全组人员的执行情景;

2.2.3.3领导全组人员对设备的事故及异常情景进行正确迅速的处理,并对事故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和分析;

2.2.3.4完成本组计划指标,保证产品质量,随时分析生产情景,督促指导岗位工精心操作和调整,及时向班长或公司有关领导反映情景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2.3.5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2.3.6按时认真、详细地查阅、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

2.2.3.7负责审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2.3.8批准、审查本组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并担任监护人;

2.2.3.9理解班长下达的停送汽、电操作命令;

2.2.3.10发布本工序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命令;

2.2.3.11抓好组内安全、技术培训和图纸、资料管理工作;

2.2.3.12督促、检查各岗位搞好车间清洁卫生工作;

2.2.3.13掌握本组人员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3.14组长应在班长的领导下,配合班长搞好班组管理工作。

2.3料浆制备、配料浇注、摆渡岗位人员的职责

2.3.1料浆制备、配料浇注、摆渡人员在组长的领导下,理解班长的领导和指挥;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3.2应熟知本系统的运行方式、方法,掌握设备结构、特性、参数、操作与维护及生产工艺;

2.3.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料浆制备、配料并满足浇注需要,完成所辖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生产任务,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3.3.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3.3.2对生产中发生的异常情景及时处理并对异常情景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和分析;

2.3.3.3根据日生产量完成浇注数量,确保浇注质量,随时分析设备运行和浇注质量情景,确保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

2.3.3.4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紧急缺陷及时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处理。

2.3.3.5认真填写各种运行日志和技术记录;

2.3.3.6对检修和停运设备做好安全措施;

2.3.3.7按照规定的工艺抽验项目和时间对料浆、浇注情景进行检验、分析,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和当班班长;

2.3.3.8每小时检查各仓、罐等设备的运行情景,并做好记录;

2.3.3.9每小时检查称、输送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情景,做好记录;

2.3.3.10摆渡工序应与行车及卷扬机工序搞好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3.3.11与各生产组搞好配合,确保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

2.3.3.12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2.3.3.13与检修配合按规定保养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3.3.14每半个月配合检修校验水泥、石灰、料浆称一次。

2.3.3.15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工作。

2.4成品组岗位人员的职责

2.4.1本岗位人员在组长的领导下,理解班长的领导和指挥.

2.4.2应熟知切割机、行车、初养和废浆系统的运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设备结构、特性、参数、操作与维护及生产工艺。

2.4.3负责坯体切割,并完成所辖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生产任务,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4.3.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4.3.2对生产中发生的异常情景及时处理并对异常情景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和分析。

生产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使之协调有效进行,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3、职责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车间负责严格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

4、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

⑴确保产品质量;

⑵提高劳动生产率;

⑶节约材料和能源消耗;

⑷改善劳动条件和文明生产。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⑴强化质量意识;

⑵技术部、生产部应有机配合,确保生产现场物流和信息流的顺利畅通,实现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

生产部负责制定工艺文件,及时将工艺文件发放到生产车间。

生产部按工艺要求提供合格生产设备、测量设备和良好生产工作环境,按工艺文件均衡安排生产。

市场部按工艺要求提供各种合格材料。

技术部搞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与配置。

技术部、生产部和生产车间密切配合,进行工序质量控制。

综合部按生产需要配齐生产人员,做好专业培训和纪律教育。

生产车间正确实施工艺文件,搞好文明生产和现场定置管理;生产工人必须严格按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5、生产过程卫生管理

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所使用工具、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应为食品级的,并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各项工艺操作应在良好的情况下进行。防止变质和受到腐败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成品应有固定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完好无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上的标签应按gb7718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应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防止异物带入食品;包装完毕后,按批次入库、贮存。

生产管理制度 篇7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认真查验承租人的驾驶资格,保证其准驾资格与租赁车辆相符。

2、交接车辆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3、提醒承租人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酒后行车、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4、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按照时间间隔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认真做好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6、承担接送车辆服务的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7、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办公区域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避免电源线超负荷使用引起火灾;洗车房要重点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关闭电源。

9、财务部门要做好日清月结工作,严禁大额现金在公司存放;重点库房和房间的门窗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要保证完好。

10、厨房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洁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合理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煤气罐开关、连接管,保证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部门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思路,应用科技手段,规范安全管理全过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行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责任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考评。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

4、加强车辆管理,贯彻车辆机务技术管理制度,督促各车队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门检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车安全基础台帐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报表、资料并及时上报。

6、负责公司的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统筹工作。督促出险车辆的事故结案率和理赔、索赔工作。

各分公司及门店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结合本店的实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2、负责各类行车事故的处理,做好事故档案工作,按事故性质大小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3、经常组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督促车辆按期维护、定期检测和车况门检。

4、认真做好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工作,建立各类台帐和驾驶员档案,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5、及时向公司汇报、反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运营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4、驾驶员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维修整备人员要熟练安全使用各种设备,并按照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工作,保证本岗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

7、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和信用状况,避免出现骗租现象。

8、业务人员要利用GPS系统对在租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重点监控车辆使用的异常现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车辆。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要定期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业务结束收车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损伤及随车附属设备的完好齐全,同时根据封点标记,检查车辆重点部件,防止客户私自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现象。

3、维修人员对收回的车辆,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7、维修和洗车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机械伤人等事故的出现。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且电话号码在业务操作中对客户明确告知。

2、充分利用省内各分公司的资源,形成救援网络,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

3、承租人出现事故并电话通知公司后,负责人应通过询问准确了解事故的现实状况,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4、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5、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6、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发生地点,协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制度 篇8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生产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公司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

2、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进取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贴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景。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景(安全生产职责区与管理工作职责区的职责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景,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XX、XX)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景,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景,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景。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理解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资料。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理解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一天操作前,对自我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资料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景,主要资料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团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贴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经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生产管理制度 篇10

6.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6.1总则

6.1.1目的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加强生产安全的规定,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6.1.2范围

(1)凡涉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适用于本办法。

(2)本办法未涉及的或与国家劳动法规不相符的,依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规定办理。

6.1.3生产安全管理小组

(1)生产部各级主管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为此应成立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指示,并对生产厂区的安全负责。

(2)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由生产部经理任组长,各科长及重要岗位员工兼职担任安全员工作,共同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安全管理小组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方针,抓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杜绝违章作业和人身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6.1.4安全教育

(1)各级主管要经常进行劳动安全教育,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法规,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部门、车间、班组),经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3)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准许上岗操作,并且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上岗操作。

6.1.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比

(1)日检查:各级主管每日应巡视各工作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生产

(2)月检查:在主管领导下,每月组织一次生产部安全大检查

(3)不定期检查:生产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对生产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以及违章操作情况,及时检讨,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4)对安全工作积极负责,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6.1.6劳动防护用品

(1)对应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的工种,由生产部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讨论制订,其发放办法依照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2)特殊工种、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津贴,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6.2生产厂区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厂院及工作场所

(1)厂院的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拦或盖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3)电网内外都应有护网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工作场所机器和工作台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

(6)产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7)车间粉尘作业或扬尘点,必须采取密闭、除尘等综合防尘措施。

(8)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9)在生产区严禁吸烟,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上班时间不准睡觉、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10)每班下班前应做好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2.2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4)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5)制粒机进入杂质(铁、石块)后,要在确认制粒机完全停止后方可打开机壳清理。

(6)开机制粒时,绝对不允许打开各检测口,尤其是调质段。

6.2.3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2)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电气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4)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

(5)所有仪表,必须经常保持准确度、灵敏度、清洁与密封状态。

6.2.4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然液体擦洗设备和工具。

6.3.2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使。

6.3.3消防工具应备足并完好无损,而且每年至少应举行两次消防演习,培训消防安全员。

6.3.4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单'作业,防止违章动火。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禁止动火。

(3)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禁止动火。

(4)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6.3.5发现火灾时的处理措施:

(1)假如发现火灾,应严守先发警报而后救火之规定。

(2)火灾发生时,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用现有的消防设备立即展开救火。

(3)在火场应先救人,财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伤患者应立即移到安全场所内并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着火,应及时用石棉毯覆盖,用水喷洒或在地上翻滚,使之熄灭。

6.4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6.4.1高空作业须经主管批准方可进行。

6.4.2在3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须佩戴经过检查合格的安全带或腰绳。

6.4.3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和工作台,必须事先由班长或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认为牢固并根据情况设围栏后方可进行操作。

6.4.4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丝和其它物品,必须使用绳索栓着工具袋取送。

6.4.5高空作业时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须事先用绳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登高用的梯子应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压机安全管理

6.5.1启开空气压缩机以前,空气贮槽内之积油应先排出。

6.5.2开机之前应先检查润滑油及冷却水是否完善。

6.5.3空气过滤器是否装妥并清净。

6.5.4空气过滤压力将达工作压力时,应试用压力释放装置,其试验压须为跳开气压的'75%。

6.5.5空气压缩机尽可能放置于干燥而无尘埃之地点。

6.5.6不可将压缩空气吹向人体。

6.6锅炉安全操作管理

6.6.1每座锅炉应安装二套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锅炉水泵,并保持准确有效,同时应配备排水阀、油量器、水量器和烟窗控温器等备件。

6.6.2锅炉室及附属设备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

6.6.3禁止将引火性物品带入锅炉室内。

6.6.4锅炉应尽量避免急剧之负荷变动,并应经常巡视水位及压力表指示。

6.6.5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锅炉室,禁止在室内喧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6.6未接受专业培训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锅炉。

6.6.7一切操作必须熟练,动作迅速及确实。

6.6.8每日应定时检查锅炉运作状况并详细记录于'燃油锅炉运行日报表,并按规定化验水质。

6.6.9所有配件之修换都必须取得主管同意。

6.6.10处理紧急事故,首先应镇定,正确判断原因后再按步处理。

6.7电焊、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当需要电焊、气焊时应填写'动火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6.7.1施工前准备:

(1)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员了解正确的消防办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准备好防护面具、手套等,在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3)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机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贮槽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电线接头是否漏电等。

6.7.2施工中注意事项:

(1)凡在厂区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2)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不管。

(3)应防电焊、气焊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4)焊接有油类容器时,要先清洗干净。

(5)氧气瓶不准在日光下曝晒,严禁撞击,搬运时要用胶轮车推运。

(6)作业时应确认机器停止运转。

(7)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当接电源时应向电工申请配接。

(8)对电焊、气焊不熟悉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气焊。

6.7.3施工后管理:

(1)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3)焊接与气割现场,应留人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6.8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8.1工作前必须穿工作服、绝缘胶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变电所用的绝缘棒、绝缘手套以及防护用具须妥善保管。

6.8.3变电所应昼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准脱岗。

6.8.4变电所内保持清洁卫生。

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6.8.5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先检查杆子安全性,衣袖、裤脚必须扎好,三米内不许有人,并有人监护。

6.8.6在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必须将保险丝切断后再工作,并挂检修牌。

不准单人操作,应有人监护。

6.8.7机电设备、专用设备等一切电器设备,要有良好接地线,不准带电作业,合闸时要用右手,身站在左侧。

6.8.8.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报告主管,保护现场;

有受伤人员立即采取抢救、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对全公司所有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6.8.10要熟练本职业务,掌握电器安全性能,并严格按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6.8.11协助主管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并及时做好每月生产用电情况的分析报告。

6.9防止粉尘爆炸安全措施

6.9.1控制粉尘浓度、消除尘云的产生

(1)对于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和装置,加强密闭,以防止粉尘飞扬。

(2)消除和防止粉尘积累,在产生粉尘较多地方,装设粉尘检测仪,浓度过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3)控制散装原物料装卸时产生的灰尘。

6.9.2消除火种

(1)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和筒仓内带进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属物落入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中因冲击摩擦而起火,在工艺流程中适当位置必须加强选磁装置。

(3)公司内的电器设备、电器通讯系统以及照明装置必须选用防暴型,以防止静电火花引起粉尘爆炸。

线路设计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电和短路起火。

(4)防止斗式提升机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尘爆炸事故,在安装设计时应予以重视,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尘产生的场合下工作的轴承,为防止轴承过热引起粉尘爆炸可采用温度探测仪。

(6)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贮仓等应给予接地保护。

生产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风电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二条安全组织及目标

(一)风电公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安全工作。风电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安监主管任组员。

(二)风电公司安监主管和风电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安全工作。

(三)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由该项目负责人兼任或指任。

(四)建立以风电公司、风电场生产管理部、班值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风电公司控制事故、风电场控制障碍、班值控制异常的安全管理机制。减少障碍和异常,消灭事故。

第三条安全保障体系及职责

(一)安全领导小组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运作。

2.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监部门汇报生产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况,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3.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4.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设备损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5.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并开展安全考核评比和奖惩活动。

(二)风电公司总经理职责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三)风电公司副总经理职责

1.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3.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并限期完成。

7.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8.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定期参加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四)风电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经理职责

1.生产管理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本单位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

2.参加制定各项生产和施工安全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施工经验。对重大生产和施工项目应参加或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组织参加有关生产和施工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通知相关生产和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做好防患措施或限期整改工作。

4.在签订生产、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生产施工要求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措施和奖罚规定。

5.负责组织职工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6.对重要检修、重大运行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7.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组织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安全。

(五)风电场场长职责

1.风电场场长是本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值班长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学习及反事故演习。

4.提高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一支能严格遵守风电场安全规章制度,在运行维护作业时,能严格按风力发电机与电气运行操作规程作业的职工队伍。

5.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与电气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排除故障,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应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处理。

6.组织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7.建立风电场安全生产技术档案,开展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六)职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4.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做好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5.在施工和运行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与指导。

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意见和防范措施。

9.每周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各级领导的安全检查与安全监督。

10.熟悉和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遵守《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安全监督体系

(一)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察主管和安全员对各项安全工作实行监督,对上级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二)安全监督主管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一个时期的安全目标。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生产现场防火设施等的.选型购置、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

5.协助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参加公司创一流和安全、文明双达标的检查工作。安全评价具有否决权。

6.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归口管理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报告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基建、设计、制造、物资和科研等有关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参加工程验收、移交生产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9.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1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企业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安全教育

(一)各级领导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年初和新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职工、外包单位进行风电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管理规定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三)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对新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及培训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变换工作、请假离场后复工的职工及违章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条安全检查

(一)风电公司每年春、秋季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二)风电场在本单位检查前应组织自检,在日常运行维护时,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周检查一次。

(三)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也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四)安全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统计分析各种设备、设施缺陷和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

(五)各级定期检查时,相应各级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六)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安措、反措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台帐,报表。

3.检查事故隐患、违章违纪、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4.检查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5.检查风力发电机、电气设备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第三条承包施工单位与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一)风电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为减少不安全环节,各单项工程承包单位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

2.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正规施工单位。

3.必须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二)承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并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6.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四)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施工规定,服从发包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定期向发包单位汇报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时必须派员监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七)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时,风电公司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应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进行统计,按月、年逐级上报。

生产管理制度 篇12

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6)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3、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4、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2)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

(3)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4)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负责人员的处理;

(5)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5、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4)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生产管理制度 篇13

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节约、清洁、安全共同构成了科学发展的深刻内涵。国家提出的“安全发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既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改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实现“安全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管理制度。只有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清责任,各尽其责,才能形成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全面领导和决策的地位。为了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明确要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好安全生产的六项职责,即: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和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处理事故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安全生产管理离不开管理的组织、管理的手段和管理的方法。要实现安全生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固然很重要,但如果没有相应的组织和人员,这些方针、政策就不能得到很好地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就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也就无从谈起。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二是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是通过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业务素质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三、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生产经营中涉及安全的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以及各个环节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只有建立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才能堵塞安全管理的漏洞,保证生产的有序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废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落实,势必埋下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建章立制是搞好安全生产,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生产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分包、船舶及机械设备租赁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准入、清退机制,明确安全、环保职责,依照工程特点和需要合理选择分包队伍、租赁船机设备,严格分级管理,杜绝非法分包、转包或违规租赁船机设备。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实施的行为。

第五条 工程分包须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用中国交建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条 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资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满足分包工程要求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齐全。

第九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有关资质予以审查,并对审核结果进行会签,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

第十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分包工程,严禁转包;加强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条各单位与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签订分包/劳务协作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建筑施工分发包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指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严格管理,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乱、导致生产安全或环境保护事故、造成信誉或经济损失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予以清退。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督促分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对劳务协作队伍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施工前,各单位应组织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预控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前,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指派责任感强、施工实践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的现场组织、安全施工设备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协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督促监督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足额投入安全费用,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施工中,各单位应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危险源预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违纪等不安全行为。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定期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参加,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船舶租赁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辅助船舶的租赁行为。

第二十二条所租赁船舶的所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第二十三条 所租赁船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具备经船舶检验和海事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一)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船舶登记簿(国际航线)或船舶检验证书簿(国内航线);

(三)船舶签证簿;

(四)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五)船舶适航证书;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航);

(七)船员适任证书;

(八)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记录簿(国际航线、沿海400吨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簿和船舶油类记录簿(400吨以上);

(十)乘客定额证书(交通船);

(十一)按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书或文件。

第二十四条租赁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机械设备应有维修、使用、保养说明书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二十五条 租赁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及海事安全监督部门对以下设备、设施检查合格后方可租赁:

(一)船体:船体必须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体强度、长度、宽度、型深、吃水满足船舶规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纵系统:自航船舶的舵机有良好舵效,磁罗经、测深仪、定位及了望设施,必须经校验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机的舵效及有关操纵系统也应灵敏可靠;

(三)信号系统:船舶号灯、号型、声响设备齐全有效,并符合国家及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

(四)通讯系统:自航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适航安全要求的通讯设备,确保联络畅通;工程船应配备满足施工作业或拖航要求的通讯设备或设施;

(五)系泊设施:按租赁船舶等级应配备相应的系缆、锚链、锚爪、系缆柱(桩)、电动(或人力)绞车等,以满足靠泊、锚泊和编解队作业的要求;

(六)防污系统:按租赁船舶的等级,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排污和防污设施;

(七)消防系统:按租赁船舶等级,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辅机系统:租赁机动船舶的主机、辅机应达到施工作业和航行的要求;

(九)应急救生系统:租赁船舶必须按其等级和使用功能,配备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赁的交通船应根据最大载客量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条 租赁船舶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船舶的船舶类型、船舶技术性能、限定的航区应满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八条 承租方在下达任务指令时,应同时告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 租赁船舶在调度、使用时,不准超越其船舶技术性能,不得超负荷作业。

第三十条严禁租赁使用不具备交通船条件的船舶作为交通船。

第三十一条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数,不准超员航行,船上作业人员及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条 承租方应加强租赁船舶安全管理,实施船舶安全监督、定期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船舶消防、通讯、救生设施和防台、防汛、防突风袭击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三条 租赁船舶的船员,必须遵守承租方对船舶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四章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机械设备租赁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车辆等的租赁行为。

第三十五条 租赁特种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二)特种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合格证;

(四)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五)特种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六)特种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

(二)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四)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五)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七条租赁营运车辆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动车执照(号牌);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年检合格证;

(四)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

(五)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

第三十八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第三十九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赁。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四十条承租方必须依据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应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

第四十一条 承租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下达任务通知单时,必须对操作、司驾人员进行该项任务的作业技术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租赁车辆运载超长、超高、超宽物体时,必须严格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租赁车辆运送人员时,应严格控制乘员数量,不得超员,安全行驶。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作业和驾驶作业。

第四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和随机(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度管理,安全生产。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十七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纠正的,应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

第四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予以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交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赁船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交股安监字2007331号)同时废止。

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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