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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作文(大全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书作文1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我喜欢的书作文2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喜欢的书作文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

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由于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

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由于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喜欢的书作文4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爱读书,尤其是童话,我最喜欢读的一篇童话是《灰姑娘》虽然读了十几遍但还是百看不厌。我常常沉浸在那幸福美妙的故事情节当中,为灰姑娘的幸福而高兴,为灰姑娘的悲伤而痛苦。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看着插图版的《灰姑娘》,心里想:“咦?这么漂亮的姐姐是谁?”当时就被她的美打动了,迷住了,并认识了这个灰姑娘。妈妈告诉我:“这个是灰姑娘,她很善良,长大了你就知道了这个姐姐的故事了。”

到了一年级的.时候,我又看了一次插图版的《灰姑娘》,看着灰姑娘美丽、可爱的脸庞,看着她那勤劳的双手,看着她疲惫的身影。狠毒的继母每天折磨她,让她做重活,还忍心不让她外出参加聚会,故意刁难她。但是她对继母以德报怨,以善良的心宽容的对待他们,而且,每天保持乐观的心境。她仍然很勤劳,很善良,很乐观。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的王子发现了她,并爱上了它,从此以后和王子幸福的住在了一起。

五年级的时候,我看着灰姑娘那乐观向上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还领悟出一个道理:只要有一颗勤劳善良的心,乐观向上,就会有美好的明天。

之所以我那么喜欢《灰姑娘》这篇童话,不单单是因为灰姑娘,还因为我也有过灰姑娘变成公主的经历。以前,我总是呆在老家里,仿佛像一株孤零零的小草。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吸引不了全家人的眼球。终于有一天,妈妈注意到我了,把我接到她的身边。当我穿上公主裙,扎上马尾辫后,我变成了一个公主,更重要的是我每次成绩都很好,获得了优秀学生的关荣称号,我那光彩的一面又会放射出一道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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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作文6

我读过很多书,像《格林童话》、《海底两万里》、《太阳系历险记》、《一只猎雕的遭遇》、《流血的黑非洲》等等。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下面,我来讲一下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吧。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儒勒-凡尔纳【法国】所写的一本科幻小说,主要讲述了潜水艇“鹦鹉螺”号的冒险故事。在1866年,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形似独角鲸的大怪物。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咋捕捉海怪的活动中,被意外的带进了它的体内,并由此得知这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艇。随后阿龙纳斯就和“鹦鹉螺”号主人尼摩船长乘坐在这艘潜水艇进行了奇妙的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潜水艇在海底任意穿梭,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我喜欢的还不止是它的过程,还喜欢它里面的文章。我先说一下《深不可测的海底》吧,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鹦鹉螺“号要下潜到最深的海底了,先是潜到了6000米的海底,然后又到了15000米的海底,这里的水压已经相当大了,可还没到海底,又下潜到20000米,可还没到海底,由于“鹦鹉螺”号不能长久抵抗强大的水压,所以“鹦鹉螺”号以闪电般的速度上升,溅起了惊人的浪花。

听了我的讲述,你们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了呢?当然,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7

每个阶段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喜欢带拼音的绿野仙踪。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喜欢愚蠢的狼的故事。小时候,我喜欢《鲁滨逊漂流记》。

小时候,我津津有味地读着《绿野仙踪》。我定期阅读这本书,并根据每天的阅读量。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它,我都有新的'想法。在故事中,他们在一起,给了茅草人头脑、铁皮人心灵、狮子勇气,多萝西和他的宠物被拖回了他们的家乡,两个邪恶的女巫消失在那个世界。

我年轻的时候,读过一些愚蠢的狼的故事。我经常看着他们笑。我经常担心他们。我经常……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关于一只愚蠢的狼出生的有趣的事情。但是都有聪明的兔子可以帮忙。但是因为愚蠢的狼想见他的父母,他去找他们。这个故事以给我们无限遐想的结尾结束。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书之一。他喜欢航行,开始航行,被海盗抓住,逃离海盗的魔爪,继续航行,生活在孤岛上,开始在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食物,并在周五作为合作伙伴帮助船长夺回船只,返回家乡,回到岛上。的顺序。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我认为最奇妙的是他是如何生活在一个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谷物,挖掘洞穴和建造墙壁的。他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写了这些故事。最激动人心的部分是船长夺回了那艘船。以及海盗从岛屿的磨爪中捕获和逃脱的地方。最激动人心的地方,终于重获船上的欢乐。

我喜欢的书将永远伴随我走过剩下的路。我会尽力振作起来。

我喜欢的书作文8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给予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限的快乐。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

最近,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呀,可吸引人啦!书的正面,画着一只可爱的小猪,样子可好看了,它正在专心致志的读书,仿佛要告诉我们看书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加聪明。请多爱书哦!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把我吸引住了,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调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的情节,别着急,让我来为你介绍一篇吧。就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我一看这题目就是一愣。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所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一个办法,用手沾水在黑板上写字。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用完了,就在这时,女教师感觉到她的手指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啊!他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效果。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分是一样的。在这本书里像这样新奇的故事比比皆是,让你读着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一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多爱书吧!

我喜欢的书作文10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喜欢的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千古一帝,康熙帝》这本书,它带我回到清朝,“亲眼”看到了康熙,这位了不起的皇上一生,现在就听我向你细细道来吧!

1654年,佟妃诞下一位皇子,名为爱新觉罗·玄烨,他出生不久,便出了天花,但经过救治,幸免于难。不久,顺治帝去世,立三阿哥为新帝,国号康熙。

1661年,八岁小皇帝登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大臣辅佐,但鳌拜缺对康熙毫不礼让,独揽朝政大权。

康熙十四岁时,索尼去世,康熙亲政,他对鳌拜的嚣张早生不满,于是,他和他的侍卫们每天沉迷于库布戏,暗暗练好功夫,等着擒拿鳌拜。一天,康熙看着时机成熟,宣鳌拜入朝见驾,只见鳌拜大摇大摆的入了宫,见了皇上也不下跪,只是躬躬身子,对着康熙大声嚷嚷,康熙被气得胸口发闷,立即说道:“左右,给朕拿下!”一会儿工夫,鳌拜便被五花大绑,摔翻在地了,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罢了他的官处以终身囚禁,十六岁的康熙就这样打败了一代权臣---鳌拜。

皇帝解决了鳌拜,就开始想着平定三藩,正好三位藩王都呈上了辞职信,所以康熙便顺水推舟同意辞职。

吴三桂一听就急了,于是,他打这反清复明的旗号造反了,因为明朝刚被打败,人们还是很想念旧国的',于是,吴三桂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不久吴三桂又在衡州称帝,这下,大家都看清了吴三桂的真面目,发现他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五个月后,吴三桂因染上重病而亡。

年金28岁的康熙,就能打败鳌拜能让吴三桂自己自生自灭,真是了不起啊!

这本书讲述了古代王朝的战争,讲述了康熙完美,辉煌的一生,让我爱不释手,而那惟妙惟肖的说出清朝的历史,仿佛自己有过亲身经历,这一点,更是让我十分喜欢。

我喜欢的书作文12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我喜欢的书作文13

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我喜欢的书作文14

“大家后会有期,我退群了。”听到这里,你是否会以为我在群聊,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人是宋朝皇帝——赵构。你可能会问:“现代群聊怎么会和一个历史皇帝放在一起?”这就要从一本奇特的书说起。

这本书名叫《趣说中国史》,它怎样个趣说法呢?这本书将中国史上四百二十二位皇帝放在了一个群,群名叫“宇宙第一群”。

说起这本书,那叫个厉害。它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用群聊的方式表达出来,用风趣的语言将一个个枯燥无味的中国史写得幽默风趣,将古文转化为现代网络用语,让人能在哈哈大笑中增长知识。

先来说说里面的奇特的人物吧。我认为里面最可怜的要数秦二世胡亥。他呀,那真的就是活不过一集的人。在第一集开头,当秦始皇嬴政得知胡亥逼死扶苏后,三年就把秦朝霍霍完了,一气之下,将胡亥踢出了群。

还有一个史上最牛全家桶——唐朝唐中宗李显,他啊,全家老小都是皇帝:爷爷——唐大宗李世民;爸爸——唐高宗李治;妈妈——一代女皇武则天;儿子——唐少帝重茂;弟弟——唐睿宗李旦;侄子——唐玄宗李隆基。这阵容,堪称“六位皇帝丸了”。

这本书最奇特的地方就在于,它能把枯燥无味的'中国历史,用如此现代化的群聊方式,以及诙谐幽默的语言表达呈现出来,让我这样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学生都能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书作文15

“一本生命与死亡最深刻的寓言,送给孩子最美好的礼物。”跟随着这句哲理性及强的话语,我慢慢地翻开了这本书的封皮。我是那么的小心,那么的谨慎开始了在这本书里的漫漫旅途……

它,是我的珍宝,因为有它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因为有它,我感到死亡并不是那么的可怕,令人望而生畏的。它的名字叫《天蓝色的彼岸》……

一部感人至深、触到灵魂的人性寓言。

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排队去到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道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它教会我们学会关爱、珍惜生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美好感情,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伟大的爱,在不可抵挡的人生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每个人都有死的那一天,不可能人永远活世上,也许有人死的早,而有人死的晚罢了。《天蓝色的`彼岸》是在用童话解读死的真正含义,又在用童话的方法去观察世界生与死的不同之处;用儿童的眼光去了解世间冷暖。它用简朴的话语,讲出了人生的一个大道理,真正走进了读者的心灵世界,让读者真正体会到了这本书的真正含义。

其实人与人之间最不一样的就是审视世界的不同,你读过了这本书就在真正意义上走进了他人的心灵世界,打开了他人的心窗,逐渐了解他人,这样我们的朋友才会日渐上涨啊!

这本书教给了我们做人很多准则正直、善良、珍爱……在这本书里我找到了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很多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