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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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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合同书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策划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策划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号的 项目(暂定推广名)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工作,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各阶段乙方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4)公关活动提纲及宣传提纲。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售楼处、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楼书;

2)户型单页;

3)折页、DM;

4)客户通讯;

5)户外广告;

6)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7)广播(电视)广告文字创意;

8)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9)展会布展平面设计。

第二条、服务形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第三条、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三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不负责广告的制作、印刷、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广告发布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宜,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书。

4、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四条、广告服务流程

1、甲方应就具体服务内容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按工作单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广告创意设计及合作范围其它服务。甲方工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该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以周报形式进行每周工作的讨论交流,时间为每周一进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及分析、建议、预期执行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等,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并由乙方根据共识撰写沟通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项目组长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之工作计划对每周工作进程严格把关。

5、根据项目需要,乙方针对本项目组成的专案组核心成员在以下重要时间节点根据甲方要求进驻本项目现场办公:

1)入市前

2)开盘中

3)开盘后

4)其它时间:如突发事件

备注:进驻时间、进驻期限及进驻人员组成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甲方要求确定。

第五条、合同期限

1、项目准备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7个月。

2、项目实操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12个月。

3、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六条、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服务报酬:

1)项目准备期(即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的月服务报酬为¥ 万元整,合计为 万元。

2)项目实操期(即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的月服务报酬为¥ 万元整,合计为 万元。

3)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培训、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的服务报酬 万元。

除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2)甲方应于进入项目实操期的第一个月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项目实操期服务报酬 万元。

除项目实操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3)费用以电汇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

3、其它:乙方由于项目需要进驻本项目上海现场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提出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七日内提供。

2、甲方下发工作任务单时,应充分考虑到乙方为保证创作质量的合理时间。

3、按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有异议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详细、明确地表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调整完毕,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过的方案和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指定以下人员组成本案广告专案工作组:

1)指导层:

项目总监:

创作总监:

2)执行层:

项目组长:

创意策划:

创意文案:

资深设计:

设计制作:

客户服务:

2、乙方保证该广告专案工作组应当由从事过二个以上与本项目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房产广告创作、策划、设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甲方有权对该广告专案工作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内予以更换。

3、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为:,,,该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按照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及方案、计划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

5、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提供的各种创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需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8、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9、乙方不直接与甲方的各外协公司接口,与所有外协执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范围内的所有平面表现设计稿中,乙方可附注其商标。

11、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并在合同履行中严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在此项目半径10公里区域内不再承接其它同类型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按比例相应减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内如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的,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追索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3、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赔偿,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务内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三次以上迟延交付情况,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赔偿金,发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甲方决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著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负有无偿保密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协议项下之广告业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甲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及解释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双方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

第十七条、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由中文制成,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图文传真: 图文传真:

签订日期:

策划合同书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xx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网络招商页面策划。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任务

1.1 任务一:乙方对甲方 网络招商开展专项策划,编写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1.2任务二: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招商页面主题文案,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二、委托项目进度

2.1 第一阶段:编写策划文案

2.1.1 为期四个工作日,乙方通过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甲方市场推广需要,编写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2.1.2 策划时间自甲方全额付款后,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2.2 第二阶段:网页设计制作。

2.2.1 为期三个工作日,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招商页面主题文案和甲方CI规范的要求,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2.2.2策划期自甲方联络人以书面形式对第一阶段的策划成果予以确认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2.3 策划工作各阶段按程序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3.1 甲方须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并以书面形式指派一到两人作为项目联络人,负责配合乙方工作;

3.2 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后的二个工作日,对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方案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指导性意见;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4.1 乙方须按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策划任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请甲方确认;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后的二个工作日,甲方若无确认回函,乙方可视为甲方对所提交的`方案已确认;

4.2 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和标准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文案或平面设计进行修改的时间不计算在总体累计时间之内。

4.3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佰捌拾元整(¥580元整)。

5.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策划与设计制作费用。

5.3 赠送连锁中国分类下排位,广告形式为(图片/文字链)规格:;使用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仅限于本项目制作的招商网页。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6.1 乙方将其最终策划成果于项目结束之日正式转给甲方,所有未被接受的策划方案仍归属乙方;

6.2 乙方对策划成果保留其冠名权;

七、违约责任

7.1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乙方终止本项目策划,不予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7.2 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合同履行,乙方收回前期的策划成果,同时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八、合同终止

8.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8.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8.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日

10.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0.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合同签约地:

签约日: 20xx年 月 日

策划合同书 篇3

甲方:

电话:

地址:

签约代表:

乙方:

电话:

地址:

签约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信实用的原则,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完成的商业策划、招商工作,乙方愿意接受委托,现就有关合作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策划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臵:

3、项目规模:约____平方

二、委托事项

第一阶段:策划阶段

1、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策划以及招商工作。

2、乙方将充分利用个人的客户资源以及商业策划专长,组织专业团队,全力以赴,圆

满完成本项目的策划、招商工作。

第二阶段:招商阶段

1、招商任务:

项目两层总体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甲方或任何人引进的商户,无论所面积多少,均算乙方招商成果。

2、招商原则:乙方在策划任务完成后,将制定的招商条件交由甲方确认,并按照甲方确认的招商条件进行招商。

四、合同总金额及招商费付款方式请在选择付款方式的后面内打钩

方式一

1、本项目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即元。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____元整。

2、招商费支付方式:自乙方开始定向招商至招商全部完成____%,该招商费分三次支付:

招商面积完成_______%,支付招商费____元,人民币____整。

招商面积完成____%,支付招商费____元,____元整。

招商面积全部完成____%,一次性结完余款。

招商面积完成____%以上,视为全部完成,并尽力完成____%的项目。

方式二

1、本项目招商总金额为所招回项目一个月租金的总和加入场费的____%。

2、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____元整,。

3、招商费支付方式:自乙方开始定向招商至招商全部完成____%,该招商总金额分三次支付:

招商面积完成 ____%,支付招商 人民币____整。

招商面积完成 ____%,支付招商人民币____整。

招商面积全部完成 ____%,一次性结完余款。

招商面积完成 ____%以上,视为全部完成,并尽力完成____%的'项目。

方式三

1、本项目总费用所招回项目一月租金。

2、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____整。

3、招回一个项目签定合同当日支付该项目乙方应得费用。

五、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

4、若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5、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招商团队组建:

策划阶段,乙方自主组成专业的招商团队,招商团队组成员不超过人,成员均有大商场中高层职务的经历,负责或参加过大商场的筹备工作。

招商阶段,仍由乙方自主组建团队,人数可能中间多,前后少,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人,约80%的成员曾任大商场部门副经理以上职务,有广泛的客户资源,招商渠道和丰富的招商经验,负责或参与过大商场的筹备工作。

2、策划阶段和招商阶段,乙方成员的工资由乙方定级、发放,奖金则在策划和招商结束以后,由乙方依据各成员的表现、贡献分别予以发放。

3、乙方成员的变动、奖惩解聘等项工作由乙方视具体情况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4、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5、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6、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期或不足额向乙方支付酬金,甲方须向乙方支付2‰的日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终止运作,由此所引起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2、若甲方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则须顺延本合同不同阶段的相应期限,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中具体方案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为准。所有方案文本,乙方只负责提供样本一份,复制或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所涉及“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所涉“元”均指“人民币”。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予以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后生效。

甲方签署及盖章确认:乙方签署及盖章确认:

签订日期:签约地址:

策划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甲方:乙方:

日期:

策划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河南省濮阳市的尚城国际的商业项目进行独家代理招商策划事宜,协议如下:

一、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物业:濮阳市世纪商厦

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约7000 m,系甲方开发建设之商业物业。本合同为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策划招商代理的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 委托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工作,其中包括招商策划工作、商业项目规划工作及独家代理本项目的整体招商工作,乙方在获甲方委托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将全权负责具体招商工作的执行及监管和所有租约合同的初审工作。

三、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由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四、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营管理场所(包括招商处),办公所需设备(电脑、固定电话、打印传真设备)及家具等等,负责招商处的按时装修、布置及正常使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应水电支出。

2、甲方应按时办理租赁许可证、产权证件等方面相关批文,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各阶段提供的报告、工作计划等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签复。

4、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按经双方审定的策划报告及执行方案所进行的工作,保证招商现场包装、广告投放量等,以利招商计划的顺利实施。

5、甲方应详细介绍标的的.物业相关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准时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图文资料及准确的营销工作需要的数据。

6、按照本合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审议并确定乙方提出的各阶段策划方案及实施细节。(包括租金价格标准和广告策划方案。)

7、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

8、甲方有权在乙方故意违约的状况下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9、甲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并按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10、甲方负责承担项目的所有广告宣传、招商书制作、项目推广费用;前期推广费用在20万元—40万元之间(不包含开业庆典费用),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向甲方汇报项目策划工作进度、招商情况及经营状况,并按照会议议决事项提供相关建议和应对策略。

2、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布置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现场包装建议方案。包括装修、布置风格、家具摆放等等。

3、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方案及改进策略,并从市场有效需求角度向甲方提出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4、乙方在招商期准备阶段,负责制定招商操作实施方案、招商人员培训、选拔招商现场接待人员培训工作,乙方在实际招商工作开始后派入的工作人员在10—13人。

5、乙方在营销推广阶段,负责监控营销方案的实施,并适时调整、指导招商具体工作,解决招商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6、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项目代理招商费用。

7、乙方不得对外发布和承诺未经甲方许可的有关本委托项目的内容。

8、乙方负责独家代理合同标的物业的招商,节假日照常运作(春节除外)。

9、乙方负责在招商期内完成本项目90%的招商率。

10、乙方定期(每个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招商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前一时期招商状况,客户心态、客户业态分布、市场动态等,并根据市场变化状况及时做出调整建议。

11、乙方负责招商的管理工作及招商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12、乙方负责于现场招商中心投入专业招商人员,处理日常招商接洽工作。

13、乙方的招商职责在租户与甲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收取前期款项后即告完成。乙方制定的租金政策将以高于胜利商厦及低于联华名品百货为标准,具体招商政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14、乙方负责拟定并妥备招商的租赁合同及各项租赁文件。

15、乙方按甲方意向并获得书面认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完成本商业项目有关的推广及宣传活动。

16、乙方针对本合同标的的物业的任何越权签订合约所带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7、本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本租赁物业的租赁资料移交甲方。

五、独家策划、招商代理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全部策划及招商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68000元整。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3月,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策划招商工作费用为人民币12000元。

3、自20xx年4月起至20xx年9月,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策划招商工作费用为人民币70000元。

4、如在实际招商过程中乙方因现实工作需要,需增加工作人员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双方商定酌情增加乙方的工作费用,具体增加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六、生效、违约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同意接受并签署之日起自动生效。

2、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4、因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经协商解决不成,另一方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否则,视合同继续有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xx年x月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xx年x月x日

策划合同书 篇6

 

定作方(简称甲方):

承揽方(简称乙方):厦门市一墨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时间: XX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 动画影视片,成片长度 5 分钟,并为甲方提供betacam母带_ 盘, vcd光盘 碟。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整)。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甲方需对拍摄现场进行组织、安排、明确具体拍摄要求,配合乙方现场拍摄,如因组织安排不力而影响拍摄时间、效果,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3、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4、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款(50%),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整);甲方审片通过后即结清全部尾款(50%),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整 )。

2、审片方式: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合同收到预付定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制作后交付甲方审片。

五、其它条款: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合同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法院。

甲 方:厦门伟达电梯有限公司 乙 方:厦门市一墨广告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厦门市建行吕岭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地 址: 地 址:厦门吕岭路77号长安大厦7a

电 话: 电 话:;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策划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及代理销售房地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和代理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并以“独家代理”方式代理销售该项目的商业网点和住宅房产。

2、委托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本项目(总建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的整体销售策划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及住宅的销售代理工作;

(3)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广告设计工作。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本合同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甲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工作。

第三条 销售代理佣金支付及费用负担

1、住宅、商业网点销售代理的策划、佣金计提及支付方式。

(1)前期企划费为 万元整,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

(2)月费为,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万元整(¥ 元)月费,在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月费。

(3)乙方代理销售住宅、网点、车位的佣金计提方式为,前期团购部分(不超过100套)乙方按房屋成交价的0.5%计提作为销售佣金。正常销售期乙方按所售出房屋的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提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超价分成:由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在开盘前制定销售底价表,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可共同适当调整销售价格,超出价格部分开发公司与代理公司按7:3比例分成。本合同所称“成交”,指够房者签署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

(5)乙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因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约签订销售合同而依法获取的定金款,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依法获取定金款后,该套房屋不视为乙方销售成交,由乙方再行销售。

(6)代理销售住宅、商业网点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销售代理佣金。如甲方迟延支付前述佣金,须另每天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取得佣金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2、费用负担

(1)本合同中的销售代理费用中包含了广告设计等费用,但甲方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支付本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发布费用(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品、售楼书、制作沙盘等销售推广及活动费用)。

(2)乙方负责销售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以及销售的推广维护费用(不包括售楼处内电费、水费、采暖费等)。

(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建设、装饰、装修、办公家具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同时提供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臵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委托书,授权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该项目。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支付乙方的佣金及其他费用。

4、甲方委派1-2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在销售现场收取销售款项,包括客户交纳的购房款、定金、租金和其他相关款项。

5、甲方应当全面履行与购房户签署的相关合同,并不得因此给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支持乙方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乙方工作中所需打印机、传真机等的耗材由乙方自行负责。

7、对乙方制定的销售合同范本及附加协议等,甲方负责审核确定,以供乙方执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与甲方提供的商品房销售不一致的合同文本或条款,并因此而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甲方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加盖公章并办理客户合同登记、按揭贷款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服务均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乙方须按本项目工程和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所需的策划和营销设计方案。

2、本项目的广告设计、发布(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和监控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协调关系,以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收取佣金和其他费用。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能付清乙方应得佣金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公开发售前的营销推广及销售部署进行总体策划,负责该项目的销售推广方案的具体执行,全权管理销售的日常工作。

5、乙方所招用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6、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授权向客户如实介绍和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如因脱离甲方的项目资料而向客户作出不当陈述进而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信守双方所形成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或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个案,应书面专题报请甲方确认。

8、代理期内,乙方应负责整理、收集和管理好相关的客户资料、合同、文书,并在本合同期满后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有关信息、情报、资料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

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前,不得将甲方的客户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作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出示。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终止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及政策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发承诺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确认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除应收余款外,每天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金额的1‰的滞纳金。

3、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期满止,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4、如出现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地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本合同所涉及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以上条款经双方谨慎阅读后已完全知晓其含义,并愿意承受其法律后果。

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XXXXX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策划合同书 篇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执行方):___________

为了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整体品牌形象的塑造,内容包括:标志设计,整体形象、相关策划设计等。vi导入、vi执行、及vi手册的整理。

二、费用

推广过程中的其他当个项目策划设计费用另计(画册、海报、dm等)。

vi导入、执行及vi手册的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rmb)。

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以上费用含印刷装订费,装订vi手册共计_________份)。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标志通过即付项目总额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vi手册整理完成,印刷装订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因vi策划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策划合同书 篇9

甲 方:四川省加鑫投资有限公司

乙 方:广元市众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丙 方:剑阁县剑门关驿栈处置工作组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20xx年4月30日签订的《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有关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各方愿自觉遵照执行。

一、丙方作为剑阁县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处置监督机构,监督该项目销售、还债等所有经营活动。对甲、乙双方经营该项目的所有活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处置甲方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调、处置营销过程中非法干扰与矛盾。

2、监督甲、乙方合法招商、宣传、销售,协调处理乙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矛盾,监管甲、乙双方将所有回收款项进入指定的账户,按锁定债务支付款项。

3、监督甲、乙方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和本补充协议履行职责与义务。

二、代理期限:20xx年4月30日-20xx年9月30日。

三、目标任务考核:

1、20xx年8月30日前为宣传、招商推广期。

2、20xx年10月30日开盘未完成3000万元,甲方扣除广告费及佣金以每3个月完成800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3、广告费实行报销制,即乙方先垫付甲方按季度结算,其报销金额不超过已实现销售总金额的1.5%。乙方经营产生的广告费、代理佣金、溢价分成须出具发票,经甲方核实,报丙方批准支付。

4、甲方每季度结算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扣留总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如未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的保证金不予支付给乙方。如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保证金,考核期结束10日内甲方同意丙方批准一次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1、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受阻占用的时间,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受阻时间,扣除不计入考核时间,相应期间顺延。

2、为确保债务能足额清偿,甲、乙双方原初步确定的.销售底价,商业每超出500元/㎡、结算底价在原底价基础上加上500元/㎡结算溢价分成。住宅每超出200元/㎡、结算底价就加上200元/㎡结算溢价分成。

3、项目代理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面积达90%,招商入住率达商业销售面积70%,甲、乙、丙三方终止合同所有义务。

4、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有私下压价收取回扣或变相欺诈手段获取客户佣金或以内幕交易等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并按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五、甲、丙方抵债抵偿房源交给债主后,由乙方与债主协商代理费用,甲、丙方予以协调,抵债所抵偿房产不计甲、乙方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其代理佣金由乙方与债主重新达成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与甲、乙双方20xx年4月30日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三方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监 管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策划合同书 篇10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网络招商页面策划。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任务

1.1 任务一:乙方对甲方 网络招商开展专项策划,编写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1.2任务二: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招商页面主题文案,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二、委托项目进度

2.1 第一阶段:编写策划文案

2.1.1 为期四个工作日,乙方通过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甲方市场推广需要,编写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2.1.2 策划时间自甲方全额付款后,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2.2 第二阶段:网页设计制作。

2.2.1 为期三个工作日,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招商页面主题文案和甲方CI规范的要求,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2.2.2策划期自甲方联络人以书面形式对第一阶段的策划成果予以确认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2.3 策划工作各阶段按程序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3.1 甲方须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并以书面形式指派一到两人作为项目联络人,负责配合乙方工作;

3.2 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后的二个工作日,对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方案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指导性意见;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4.1 乙方须按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策划任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请甲方确认;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后的二个工作日,甲方若无确认回函,乙方可视为甲方对所提交的方案已确认;

4.2 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和标准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文案或平面设计进行修改的时间不计算在总体累计时间之内。

4.3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佰捌拾元整(¥580元整)。

5.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策划与设计制作费用。

5.3 赠送连锁中国()网站分类信息栏目(图片/文字链)规格:作的招商网页。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

使用期限为 年 月分类下 日至 年 月排位,广告形式为 日止,仅限于本项目制

6.1 乙方将其最终策划成果于项目结束之日正式转给甲方,所有未被接受的策划方案仍归属乙方;

6.2 乙方对策划成果保留其冠名权;

七、违约责任

7.1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乙方终止本项目策划,不予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7.2 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合同履行,乙方收回前期的策划成果,同时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八、合同终止

8.1式确定。 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时,须以书面形

九、合同争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合同签约地: (公章)

(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公章) (签字)

签约日:

策划合同书 篇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广告代理的 项目的策划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为:甲方负责本案广告策划事宜;乙方提供本案营销策划协作工作。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在对外一切公开之媒体上明显具明以下称谓:

"策划顾问: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界定为: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开发项目开盘广告(预售许可证后)后 个月整终止。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1、前期的定位策划

从项目前期筹备期介入,进行整盘的产品和市场定位建议及相应整体规划、环境设计、户型配比等建议。进行案名、推广名建议。

2、整体行销、传播策划的咨询

整体楼盘推广的策划框架,包括前期市场分析,营销战略,行销组合,传播策略的建议。

3、阶段性传播策划

每月进行市场调研,并据此进行每月具体广告宣传活动的策划、创意。

4、具体的SP活动策划建议

针对开盘及各销售阶段及时点进行SP活动的策划,并协助方案的实施。

5、提供楼盘VI设计建议

基础部分:LOGO、标准字、标准色、扩展图形。

应用部分:接待看房车车体设计;手提袋、信封、名片、胸牌等办公事物用品;售楼处内部LOGO墙。

6、提供项目的各类广告代理、宣传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各类广告:报纸广告、电视、电台广告、车体广告、户外广告。

印刷品:楼书、销平销海、DM、手提带、邀请函、名片。

7、提供现场改进建议和方案

工地围墙、现场售楼处设计建议方案,灯箱、看板等室内宣传的设计、制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将合同期间合作项目的传播和推广策划与创意设计全权委托乙方。甲方由于具体困难或特殊原因而委托第三方或自己实施,需双方具体协商,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指定专人密切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部分工作纲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和确认;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各方面有关资料;

4、甲方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上述"乙方服务内容";

2、乙方尊重甲方意愿和要求,各阶段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3、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严守甲方管理、经营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策划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营销策划总费用为15万元。

2、策划费用采用分期支付和月费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第一期支付费用5万元,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剩余策划费用分 个月付清,从正式签约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策划费用 万元整。

3、其他约定

原则上,甲方除本协议约定应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工作开展的所有活动、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要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因非正常原因终止合同,都将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另一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约金,并陪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只自签定之日期译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在本期间及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录用对方工作人员,否则视为违约,每录用一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策划合同书 篇12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策划设计,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策划设计作品的内容:

(2)策划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

(3)策划设计作品交付时间: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策划设计要求,双方可就策划设计费的调整、策划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策划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基础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它协作事项: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4、在策划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策划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策划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策划设计要求,双方可就策划设计费的调整、策划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策划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策划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2、交付形式:

第六条提案验收

1、双方分别指定本项目执行期间的项目联系人,并将联系信息列为本合同的附件,以确保项目执行期间的信息通畅。

2、乙方在项目进行期间,只接受甲方指定联系人或甲方预先以书面格式正式通知的临时联系人传递的信息;在具体策划设计要求方面,只接受甲方正式提供的书面信息。

3、乙方在项目进行期间,在为甲方提供初次提案后,可再提供2次修改服务,并确保每次修改均依照甲方提供的书面要求;之后甲方如有新的修改要求,双方可就策划设计费的调整、策划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4、对乙方提交的策划设计提案,甲方应在收到后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提案的时间。如甲方在乙方提案后日内未提出反馈意见,即视为该提案已通过验收。

3第七条权利归属

1、乙方对策划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策划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可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策划设计费用之前,乙方策划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策划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乙方可将策划设计作品作为作品范例用于自身企业宣传及本行业专业比赛。

第八条合同价款

策划设计完成的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的,价款总额为RMB: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1350000、00)。预付款比例为30 %,计RMB:肆拾万伍仟元整(¥ 405000、00),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全款支付时间为交付作品之日。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应收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变更

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均应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变更和补充后的内容若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策划设计成果,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履行的;

(2)乙方将策划设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披露给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策划设计费,经催告后日内仍未履行的;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为评审策划设计成果以外的目的使用本合同项下的策划设计成果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策划设计成果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策划合同书 篇13

活动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一、 项目概况:

l项目名称:

罗莱形象代言人(李嘉欣)新闻发布会

l活动时间:

上海 大酒店:20xx年11月01日

二、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罗莱形象代言人新闻发布会”公关活动的专业公司,策划(执行)项目内容:

l 明星代言新闻发布会:

1、“罗莱形象代言人新闻发布会”活动方案

2、活动的.策划与现场监控

3、环境设计及安装(灯光音响、AV设备)

4、场地确定(场地选择、场地落实)

5、活动现场布置(舞台搭建、活动背板、签到背板等)

6、各项发布会中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主持人、舞蹈演员)

6、活动相关物品的配备(签到用品、与会证件、活动道具)

7、相关物料设计、制作和应用

l 媒体公关:

1.媒体沟通、媒体邀请、现场接待

2.新闻发布会策划、执行、监控

3.媒体报道引导、后期刊发情况跟踪、提供监测剪报

三、费用支付:

l 合同总金额为:元

l 付款方式:

首期预付款:项目确认开始启动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人民币:)支付到乙方帐户,作为活动启动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项目合同签订之后3日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70%(人民币:)支付到乙方账户,作为活动执行费用。

余款:在20xx年11月1日活动执行完毕五日内将现场活动费用的余款10%(人民币)支付到乙方账户;媒体服务报告书提交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乙方账户。

l乙方确保此次活动的媒体到会率达80%,媒体稿件刊发率达到80%,新闻稿刊发达到平均300字/每篇,并确保在两周内发稿(月刊杂志除外)。

四、违约责任:

l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最终认可确认意见实施制作。如因其它因素要更改或取消制作内容,乙方应提前1-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l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项目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或完成,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l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承诺、保证或由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份,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l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9%的滞纳金;

l 如甲方中途中止协议,应按本合同各项目产生总金额支付 20%的违约金;对于已执行部分,则需支付全部资金,若造成乙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l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展活动,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五、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l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均可向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l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

l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适格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帐 号: 账号名

称:帐 号:

开 户 行: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策划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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