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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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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为一名老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必须时刻铭记于心的。“学高为师”很难去界定究竟怎样的学识渊博,但是“身正”却尤为重要。

若要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老师首先要有一个好习惯。就如最简单的常规,不迟到。如果老师自己总是迟到,你怎么能要求学生不迟到呢?又如,要求学生写一手工整漂亮的字,不是所有老师都学过书法,但是不是就不能给学生提供指导性作用了呢?不是的。老师可以带头跟着学生一起练字,一起PK,取长补短。踏上教师工作岗位以后,我发现,学生在学习和成长,我也跟着他们一起学习和成长,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因此,教师要想学生做得好,首先得从自己做起。不要只是口头的命令,而要用实际行动去感染和带动他们,最真实的例子才是最令人心服口服的榜样。

相反,如果一个班集体无论是班风还是学风都出现了不好的苗头,我们在怪责学生难教,家长不配合的同时是否也要想想自己的问题呢?在班级管理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都是在摸爬滚打中过来的。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各种各样,没有现成的套路可套,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一条路才是最重要的。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2

在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很有实际的必要。尤其是当今法律健全的社会,只有跟多的去了解,才能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学生。这次学习让我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的意义,我会努力的去做好自己,教育好学生。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3

教师在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应履行肯定的任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任务和遵守的行为范例。在事情中,严酷范例自己的头脑和行为,一心一意为门生办事,让门生得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承认,不体罚和变相体罚门生,时候以教师的品德行为范例来要求自己,尊重每一个门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任务,《教师法》不但资助教师失掉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要学习好它才能包管教师享有自己的权益。教书和学习的生存,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力。而幼儿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以是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幼儿,又要尊重每个幼儿的本性特点,让幼儿自动地、活泼地发展。

客气向门生学习,做到讲授相长教师法学习心得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门生对教师的尊重之言。对付教师则不行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平生等相待,客气向门生学习,做到讲授相长。爱门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力,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托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讲授过程中,教师是主导,门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门生不用不如师,师不用贤于门生”。一个好教师会将门生放在平等地位,信托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配合探求真理的同伴。教师法学习心得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门生正处于人生观和天下观形成的紧张时候,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种种困扰和问题,必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翻开门生心灵的窗户?起首就要了解他们。了解门生的喜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本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力天下。只要了解了每个门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力天下,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本性、有志向、有伶俐的完备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门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头脑、兴味、喜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4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一样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可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教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景,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进取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提高,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经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很有实际的必要。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5

经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仅要在自我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经过言传身教,经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梦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经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之言。对于教师则不能够"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我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构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仅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我。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所以,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当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6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ròutǐ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带给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透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务必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我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应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务必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7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作为幼儿教师,孩子一天的吃喝拉撒都在幼儿园,因此我们提倡在生活中渗透教育。主题活动是一种通过对有主题的内容进行探究而开展的教育活动。是一种综合各个领域内容的教育活动,是幼儿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这种活动中,幼儿的多种需要被满足、幼儿的主体性也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出于活动来源于生活的理念,结合延庆地区地域特色,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满足幼儿兴趣并有教育意义的具有延庆地方特色的民间主题活动。活动过程中,不但丰富了幼儿的相关知识,激发了幼儿对延庆文化兴趣的同时,教师也在准备、参与、整理、总结主题活动的过程中获益匪浅:

1、丰富了教师的相关经验。

很多时候,我们开展的民间主题活动都牵涉到延庆地区过去的一些风俗习惯、文化背景,包括一些内容诙谐、节奏明快、便于念唱的儿歌、游戏,这些民俗也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没有经历过的'。于是,准备、收集主题资料的过程,就是我们学习的过程。另外,通过开展主题活动,我们还了解了以前不曾涉及的领域的知识,例如在开展“牛”的主题活动,我们到牛场去参观的时候,我知道了牛的四个胃,知道了反刍,知道了牛为什么总流口水,知道了牛为什么“扎耳钉”,还领略了现代的挤奶工具和技术,真是大开眼界。正是在和孩子们一起的实践活动中,在身临其境中,使教师有机会学习身边的知识,丰富自身的文化底蕴,所以说,教师是在和孩子一起学习,主题活动只是为我们提供了机会和平台。

2、提高了教师追随孩子的意识和能力。

上海特级教师应彩云老师说过:“幼儿教师要时刻追随孩子!”在和孩子一起游戏、一起参观、一起讨论的主题活动中,教师有了更多的时间与孩子们在一起,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孩子的愿望,追随孩子的兴趣,使主题教育活动真正成为孩子自己的活动。在开展“可爱的葫芦”的主题活动中,孩子们摇着成熟的葫芦,听着葫芦里哗哗作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竟有的孩子说里面有葫芦娃。“真想打开看看!”这是孩子发自内心的渴望,就这样孩子们自发的用了各种方法来打开葫芦,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揭开了葫芦里的秘密!所以说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没有不变的计划,也没有固定的轨道,因为它有太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而所有这些都需要教师在追随孩子的过程中,敏感的从中发掘教育的契机,引发有价值的活动。这正是主题教育活动带给我们教师的收获!

3、愿意放手,给孩子更多的发展空间。

以前的教育活动,总是低估孩子的能力,把活动要求降得很低,担心孩子达不到老师的要求。自从和孩子们一起开展了各种有趣的主题活动后,我发现,孩子们的能力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在开展“好吃的杏”的主题活动中,我在活动区为孩子们投放了不同颜色的杏核,让孩子随意玩。孩子们在摆弄和思考中,出现了多种游戏玩法,如杏核排队(接龙)、杏核找家(分类)、点数、猜猜看、弹杏核……,有些游戏是我都没有想到的。主题活动的过程,让老师看清了孩子,愿意放手,相信孩子,给孩子留下充分的发展空间。永远不要低估孩子的能力,要相信他们是最棒的。

正是在主题活动中,教师更加了解孩子,更加欣赏孩子,这种欣赏促使我们在主题中能够追随孩子的兴趣和需要,灵活把握教育契机,对开放教育的理念理解得更加深刻。“教育要来源于生活,又要高于生活”,让我们大胆地与幼儿进行主题探索,用自己专业的视角和个性,追随幼儿去研发更多生动有趣又不乏成长创意的主题。

教师的职业道德已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于祖国的未来。因此,用实际行动诠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师必须做到的!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8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规范等重要理论,通过学习,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通过学习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育法律法规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三、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9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在当今社会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作为教师的我们,应在《教师法》的指引下,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更好的为学生服务,为教育事业服务。

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不能为了取得好的教学成绩而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对待学生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我们要有法律保护自我,也要用法律约束自我。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加强自我的管理与约束能力。新《教师法》这部分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更好的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10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五、工作作风需严谨,在工作标准需严格。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一、为人师表。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教学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

  四、钻研业务。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五、工作严谨。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达到这些要求,就必须坚持学习与实践。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11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经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仅要在自我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经过言传身教,经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梦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经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之言。对于教师则不能够“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我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4.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构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仅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学生也往往是最相信教师的,我就像关心自我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我平时对我自我要求很严格,可是听了他们的报告以后,感觉我自我对我自我要求太低了。我决心从此刻起我要高标准要求自我,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我。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我要坚持学习与实践。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所以,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救应当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处在跨世纪的今日,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个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我要坚贞不移的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职责。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12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 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 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 ,自觉遵守学校 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 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 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13

20xx年xx月xx日在临高县人民大会堂参加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上午主要就教师权利展开话题,下午则是对教师义务做主要介绍,这次培训使我受益颇深。

1、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

2、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4、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14

目前,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遭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情势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特别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学习的进程中,我不但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熟悉,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熟悉到作为一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但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但长时间以来,《教师法》固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正当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保卫自己的人却未几,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遵法还是不够的,由于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为进步对《教师法》的熟悉,建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遵法,知道自己应承当的义务,并公道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以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进程中,不断丰富本身学识,努力进步本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建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个学生建立同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个学生的潜伏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人师表,重视本身的道德形象,寻求人格完善,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进步自己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明哲保身,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建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益于我们增进遵法***的意识,建立依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师法》为根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同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取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遵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进步等义务。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遵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教师法>,进一步进步了熟悉 , 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正当权益,增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目前,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遭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情势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特别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在学习的进程中,我不但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熟悉,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熟悉到作为一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但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15

通过学习《教师法制教育读本》,我了解了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能力。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可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为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未成年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总之,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更好的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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